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

第三次改名 哭到戶政所投降


桃園縣林姓婦人接連遭遇流產、離婚,怨嘆命運多舛,想三度改名,但礙於法令規定無法如願,林女在戶政所哭得死去活來,擔心一輩子衰到底,幸而戶所人員幫忙,讓她順利改了第三次名。
林姓婦人婚後與丈夫感情不睦,時有爭吵,四年前懷孕,寄望藉此改善夫妻關係,想不到不幸流產;她自覺流年不利,到戶政事務所改名。但改名後,丈夫仍花心不斷,為留住老公的心,她聽算命師的話,改了第二次名。
而兩度改名仍挽回不了丈夫的心,林女日前與丈夫離婚,希望從此脫離噩運,她到戶政所申請第三次改名,戶所人員告訴她一生只能改兩次名,無法再改名,林女一聽當場痛哭。
「算命師說我的本名易招致血光之災,第二個名字又沖剋婚姻,第三次還是留不住人,現在我只想換個名字改變這悲慘的一生。」林女訴說不幸遭遇,一把鼻涕一把眼淚,苦苦哀求。
戶所人員見她哭得悽慘,翻閱「姓名條例」尋找變通辦法,發現第七條規定「同時在一直轄市、縣市居住六個月以上,姓名完全相同者」符合改名要件;利用戶役政系統查出,桃園縣恰巧有一名與林女同名同姓女子,符合規定,讓林女得以第三次改名。
林女拿到新名字的身分證再三道謝,戶所人員好奇已改名兩次運氣都沒好轉,為什麼還要改名?林女收起哀容,抹去眼角淚水,自信地說,「新名字是經過大師指點,一定能扭轉乾坤。」

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

研究:媽媽比爸爸辛苦 社會壓力肇因


研究:媽媽比爸爸辛苦 社會壓力肇因


台灣醒報記者陳思翰綜合報導】媽媽跟爸爸到底誰比較辛苦呢?美國研究指出,雙薪家庭中的媽媽確實要比爸爸花費更多時間兼顧家庭及工作,壓力更大於他們的配偶。研究結果認為,輿論是媽媽辛苦的主因,而爸爸也應該付出更多努力在做家事及照顧小孩上。
美國媒體(CBS)報導,一項針對美國各地雙薪家庭的研究發現,有工作的母親每週必須花費48小時在同一時間內一心多用,兼顧家庭和工作,有工作的父親則是39小時,相差近10小時。
研究團隊中的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社會學教授Barbara Schneider說:「除了睡覺以外,媽媽們每天要花費超過5分之2的時間,一次處理兩件以上的事務,而爸爸則是約3分之1。」
研究也指出,一心多用的媽媽其實比爸爸更不開心,並常從事打掃或照顧小孩等付出較多勞力的家務。研究強調,怕被人閒言閒語是媽媽無怨無悔扛下更多重擔的主因,雖然男性也常被期待要多做家事、多照顧小孩,但事實上,男性仍比較不受到社會的輿論壓力。
如何減輕媽媽們的負擔呢?Barbara Schneider說,爸爸應分擔更多的家務,無論是打掃或是包裝禮物,只要身為家中的一份子,就應積極的多做家事或照顧小孩。她也說,夫妻間應多溝通,並讓彼此的時間安排更加彈性,才能讓家庭更加圓滿。

家像回收場 竹科夫休老師妻


家像回收場 竹科夫休老師妻


無塵室 夜蒙塵室
〔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、蔡孟尚/新竹報導〕「我的婚姻生活就是白天在『無塵室』、晚上回家變成『蒙塵室』!」
新竹縣一名國小江姓女教師,因經常將學校的紙張、紙箱、塑膠袋拿回家資源回收,把新居弄得像垃圾場,房內無法睡覺,連浴室也沒辦法洗澡;她在竹科任職工程師的胡姓丈夫無法忍受這樣的生活品質,因為和他白天在無塵室的工作環境差太多,他苦勸妻子無效,還一度想跳樓自殺,最後向法官沉痛告白,希望結束這段婚姻,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這段婚姻已經難以維持而判准。
愛蒐垃圾 鄰也抗議
判決書指出,34歲的江姓女教師與胡姓竹科工程師結婚7年,婚後胡男才發現妻子有蒐集垃圾習慣,95年在竹北買新房子,妻子仍會將學校垃圾帶回家,並隨意堆置,不時傳出臭味,形同垃圾場,胡男被迫搬到客廳睡,但妻子仍不為所動,照常將回收物堆在社區停車格,鄰居及管委會抗議勸告3、40次都無效。
胡姓工程師說,長期在無塵室工作,已養成愛整潔、重整理的觀念,哪知妻子越來越將家裡當儲藏室,到處堆放東西,不要說他無法忍受,連到家中看過的親友都受不了!
住垃圾堆 一度想死
胡男2名同學出庭作證表示,看到胡家狀況也嚇了一跳,「新房子怎麼會所有的空間都堆東西!很像垃圾堆!」胡男姊姊也作證說,弟弟家亂七八糟,屋內堆滿物品,根本無法睡覺,連浴室也沒辦法洗澡;胡姊告訴法官,「結婚後第1年正常,接下來就每況愈下!越來越可怕!包括衣服、塑膠袋、書籍,到後來連走路都有困難,廚房流理台還堆滿東西,堆到天花板上!」
妻駁:秉持勤儉持家
胡男多次向妻子反映,希望找搬家公司來處理雜物,但妻子回他,「如你未經我同意搬走東西,我會很不高興!」胡男感慨地說,「家是休息的地方,工作壓力已經很大,如果回家還不能得到休息,不知道人生剩下什麼?」
胡男認為,妻子已造成他精神崩潰,同時親友、鄰居非議,已侵害他的人格尊嚴,超過忍受的程度,一度令他痛苦到想跳樓自殺,最後不得不搬出去,並訴請離婚。
江女則強調,自己並不是蒐集垃圾,而是她的衣物、書本、教具、空紙箱及乾淨塑膠袋,且她對各種資源力求節約,她是秉持婦女應具有勤儉持家美德信念,才將這些物品放在家裡,以備不時之需。
江女告訴法官,先生因在無塵室工作,愛乾淨、整齊,她已很努力整理居家環境,卻沒被體諒,實在是因為家裡空間太小,才會看起來感覺凌亂;法官則當庭問江女,可不可以不要將外面東西帶回家中,江女回答:「我帶回家的東西,都是教學資源!」
妨礙生活 判准離婚
新竹地院法官審酌證據後認為,被告不顧他人感受,將物品堆在休息的地方,影響居家品質,加上先生也消極搬離住家,造成分居事實,法官更認定夫妻情愛已喪失殆盡,妨礙家庭生活,因此判准離婚。
記者昨天下午到江女所住社區採訪時,保全人員說江老師不在;社區管理委員會王姓總幹事接受電話採訪說,那是他們夫妻家務事,和社區無關。

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

從教育紮根~創造出的富裕國度~丹麥

丹麥人富裕,人均國民所得三萬四千六百美元(根據CIA購買力平價後),全球國家中排名第七。

平均月薪合新台幣十八萬元,是台灣的四.七倍,即便送報生都能拿到月薪新台幣十幾萬元。這是一個幾乎沒有窮人的國家。 

就是這麼奇怪,天寒地凍、欠缺天然資源的小國,卻創造出全球獨見的富裕快樂國,進而被《國家地理雜誌》譽為「世界上近乎完美的國家」。

這是所有國家的夢想,丹麥做到了。 
為什麼?我們遠赴千里,探詢丹麥兼顧快樂與競爭力的秘訣。 

台灣贏它氣候,其他方面卻輸人一大截… 
縱使天氣惡劣,丹麥父母卻無懼暴露孩子於戶外。 

有一個很特殊的街景經常可見,明明很冷,父母卻把內載嬰兒的娃娃車,丟在路旁,自己跑進店裡購物或喝咖啡。 

他們不怕小孩冷著,刻意鍛鍊他們的體魄。 
托兒所的老師也會刻意如此,把孩子推車到外面,讓他們在冷天睡午覺。 

這畫面傳遞出此國家的社會狀態:他們不怕小孩被偷、被綁票,因為社會的互信很高、福利佳,人們不必爭奪資源。

丹麥人活在隨心所欲,無所懼的社會。 
因為「求學無憂、失業無慌、生病無懼」,何有煩惱? 

中國「老有所終,壯有所用,幼有所長」的大同世界,竟在遙遠的雪國實現。 

台灣人呢? 
連狗沒顧好都會被惡劣的人偷走… 

蘇珊娜(Susanne Shih)與寶莎.豪斯克夫(Birthe Halskov)的故事,正是如此。 

有一對罹患腦性麻痺雙胞胎女兒的蘇珊娜,生長於台灣,卻選擇當丹麥人。 

多年前,在台灣醫生建議丹麥的福利制度較好的情況下,她離鄉背井移民到北國養孩子。 

儘管當時她與丹麥籍丈夫協議離婚,她還是如此決定。 
到丹麥後,她並不孤單,整個國家的社會福利體系支持她。 

她的孩子能免費寄放在福利機構,而且有三人輪班陪伴,若是要上學,政府還會出資請專人陪讀。他們不讓孩子拖垮父母。 

不僅如此,丹麥政府還出資六成供蘇珊娜買車,付錢讓她學開車、拿駕照,保養費、保險費也是政府負擔。 

台灣呢?連個健保給付都搞出一堆貪污事件… 

為何丹麥人民願意繳交高額稅款?為何高所得者,不想盡辦法逃稅、避稅? 

哥本哈根機場執行長尼爾斯,聽到我們的問題後哈哈大笑,他說:
「繳稅是一種社會責任。我也算是一個很有錢的人,但我願意繳稅,因為我不想在路上看到窮人。」 

議員彥斯說自己每賺一百元,有六十元要繳稅,但他說: 
「這不是財富問題,是立場問題。有能力的人,就應該幫助能力較差的人。」 

這是我們在丹麥採訪時,普遍聽到的聲音,幾乎沒聽到有人抱怨高稅率。
台灣呢?有錢人逃稅避稅,窮人卻一堆稅… 

丹麥人為什麼快樂?也許答案之一,在童年教育。 

想像你是一位丹麥家長,學期末你會收到孩子怎麼樣的成績單? 
答案是:你會收到一份沒有「成績」的成績單。 

這是《商業周刊》採訪團隊,實地走訪丹麥小學的一項有趣發現。 

丹麥的孩子交給父母的是一份「四格成績單」,上面沒有國語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的分數,也沒有老師的評語,更沒有排名。 

事實上,這份成績單是由孩子自己或寫、或畫完成的,上面只有四個格子,分別是「最喜歡的事情」、「最討厭的事情」、「最擅長的事情」以及「最希望學習的事情」。 

台灣呢? 
姓名 分數 平均 排名 
然後換來的是一陣毒打,部份的人再來就選擇自我放棄… 

丹麥人相信不論士農工商,職業無貴賤之分。 

根據丹麥政府統計,丹麥學生受過義務教育後,有五成的繼續升學者選讀職校,副總理本特強調: 
「每人都有權利得到因材施教的教育,不僅是那些有天賦的人。」

與台灣大不同的是,丹麥的小學與中學,經常安排孩子參觀各種行業,讓他們有機會了解職業特性,選擇自己的最愛。 

台灣呢?唯有不斷念書獲得高學位才可能被重視… 

台灣的小學,志願全都是老師醫生律師,為什麼? 
因為錢多而且常見,又會被肯定… 

丹麥能夠做到,背後關鍵是有個廉能政府,得到人民信賴,願意把半數以上所得交由政府分配。 

丹麥人非常無法容忍政府官員貪腐或享有特權。 

舉例而言,二○○五年五月,丹麥爆發低階移民官收受中國留學生賄賂的醜聞,其中一件賄賂金額約新台幣二十三萬元, 

竟被稱為「丹麥三十年來最大宗的賄賂案」。 

談及對政府貪腐的容忍度,諾和諾德製藥公司(Novo Nordisk)副總裁拉爾斯.拉森(Lars Christian Lassen)做了一個掃地出門的手勢說: 
「如果有弊案,我們零容忍,一定要他下台!」 

這段真的諷刺啊… 
當丹麥人看到台灣的貪污案,大概會中風吧… 
人民信賴政府才是社會進步的關鍵…唉…台灣呢? 

一對老夫婦比肩而坐,遙望歡樂的孩子。 
問他們快不快樂?老先生回答:「我們很快樂。」

再問他為什麼?他回答:「因為我們是丹麥人。」

我們詫異:「只因為這樣?」
他說:「是的,這樣就已足夠。」 
答案簡單,卻令人震撼。 

未來,希望有一天,我們也能說出這樣肯定的答案。 

附記:看完之後只有感觸,台灣何時才能有丹麥的一半呢?因為在台灣要做到像丹麥一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,所以我只要求有一半就好。生活才不會那麼辛苦異想天開歐子說。